关于委托下放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5-08-0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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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5]369号 关于委托下放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 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
长沙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明确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相关问题的请示》(长教报〔2015〕71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长沙市再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4号)要求,现就委托下放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你局负责辖区内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事项的审批,审批文件报我厅备案。 二、你局负责辖区内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日常管理和办学许可证换发。 三、辖区内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管理办法等由你局依法依规制定,报我厅备案。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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